(特派員孫崇文/特稿)
謠言止於智者,據汪心茹表示,李瑞貞於109年04月22日下午5點37分在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路34號(中租租車-台中綠川站)盜用我汪心茹郵局的信用卡,李瑞貞並不知悔改,還變本加厲在臉書及其它的社群裡面毀謗我汪心茹,我汪心茹有截圖蒐集證據,已經於109年4月25日下午6點54分在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報案李瑞貞她盜刷我信用卡乙案。
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報案三聯單
台中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
並於109年9月17日下午3點40分在台中地方法院偵查庭11庭開庭呈上我被李瑞貞毀謗的截圖證據,目前案件已進入偵查中特此聲明,不再回應此事,以後一切事物均訴諸法律,交付法院審理。汪心茹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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