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依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2‰課徵,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納保官表示,擁有多處自用住宅房地之民眾,如果子女已成年且於自用房地辦竣戶籍登記,可於每年9月22日地價稅特別稅率申請截止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享有自住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供自住使用之房地,除了無出租、營業,且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辦竣戶籍登記外,還要在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自當年起適用。
子女成年可享自住優惠稅率。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攝
另外,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如有稅捐爭議事件,不用親自到稅捐處,可以利用手機或電腦登入北市稅捐稽徵處「視訊服務e櫃檯」,申請納保官協助,就可以馬上以視訊方式與納保官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