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台北報導
台中市抽檢市面販售的嬰兒床6件,檢驗結果在構造安全性方面,不符合CNS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國家標準的產品有4件,意即有近7成的嬰兒床「結構安全性」有待加強。
未符合標準的4件產品中,2件中文標示也不符規定,而6件嬰兒床的使用說明書全部有待改善。市府呼籲,有購買嬰兒床需求的家長要特別注意,自今年9月1日起,更應認明產品上有「商品安全標章」,才能放心選購。
中市抽查嬰兒床近7成結構安全性待加強。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早於106年間即修訂公布CNS 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標準,但自今年9月1日起,才將嬰兒床列為商品應施檢驗項目,強制市面上販售流通的嬰兒床都必須符合標準。
為了避免法規上路前的空窗期,這次查核就依CNS 11676國家標準進行嬰兒床安全性檢測,檢驗項目包括初始穩定性、床內部的孔洞、縫隙及開口、床外部的頭部夾陷、鉤絆點、最終穩定性等。
李善植進一步說,這次抽查的6件嬰兒床中,4件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主要問題在於構造安全,例如:嬰兒床內部的孔洞開口略大,可能造成嬰兒伸入手指受傷、嬰兒床上的小物件容易分離,可能導致嬰兒危險吞嚥、嬰兒床上有會產生鉤絆點的部位,可能造成嬰兒衣物纏繞導致窒息危險等。
台中市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對於安全結構不符標準的4件嬰兒床,已要求業者停止銷售,業者對於已經售出的嬰兒床也提出改善方案,包含更換配件補強安全性或是一年內可無條件更換配件、維修特殊保固方案(無論是否為人為因素)或6折換購方案等等。
另就產品「使用說明書」記載內容未完全符合標準的部分,全部業者也允諾提供符合標準的新版使用說明書,消費者可向業者索取或於廠商網站下載;關於2件嬰兒床「中文標示」未符規定部分,已由台中市經發局依照商品標示法規定,命業者限期改善,或移由業者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續行處理。
消保官提醒民眾,嬰兒床使用前應熟讀「使用說明書」的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有關各部分的組裝及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如有購買不符標準嬰兒床產品的消費者請盡速聯繫業者進行改善。並呼籲家長自今年9月1日開始,應選購經過國家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嬰兒床,才能保障小寶貝的睡眠安全,也讓大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