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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上午說完話 下午豬肉「強制標示產地」新制火速出爐!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0.08.31 18:22

▲(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拍板開放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豬肉,強制標示「原產地(國)」成為消費者選擇的最重要依據,繼日前公布「散裝食品」標示新規定後,食藥署今(31)日接續預告訂定「包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使用的豬肉強制標示原產地(國)的規定,同樣明年1月1日上路,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

開放瘦肉精美豬,強制標示是政府宣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衛福部長陳時中上午在廣播節目中就強調,標示將朝散裝食品、包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3個方向來做,這個禮拜就會請食藥署儘快公告。

食藥署下午則直接上網預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以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兩草案,加上日前公告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食藥署強調,標示範圍已齊全。

食藥署預告草案規定,未來所有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應標示原產地(國),不只包裝、散裝食品,未來除了餐廳,包括小吃店、夜市攤販、百貨美食街等只要供應飲食的業者,亦必須強制標示產地,供民眾清楚瞭解吃下肚的是不是美豬。而規範以屠宰地(國)為原料原產地(國)之認定依據。

新制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到300萬罰鍰;若標示不實,可處4萬到400萬罰鍰。

照片來源: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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