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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屋 想要自用住宅稅率兩人都要申請!

好房News/ 2020.08.19 16:59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不少夫妻在買房時,會選擇夫妻共同持分,這時不僅要注意貸款的問題,在申請地價稅時也需要特別注意,否則恐怕多繳了不必繳的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到民眾來電,詢問他與太太剛剛買房子,各持分1/2,要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是否夫妻一方提出申請即可?答案則是「夫妻必須雙方分別提出申請」。
 
夫妻共同持分房屋土地,雙方都要申請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示意圖/Pixabay夫妻買房登記同持有最公平?其實虧大了。示意圖/摘自Pixabay
 
桃園市稅務局補充,地價稅課徵是按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合併後,依其適用稅率計徵應納稅額。因此夫妻共有房地,地價稅開徵時是一人一張稅單,全戶房屋如要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夫妻必須雙方分別提出申請,否則就只有提出申請的一方適用。
 
舉例來說:當夫妻未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時各需繳地價稅1,000元,如果只有先生單獨提出申請,先生的地價稅將降為200元,而太太的地價稅則維持1,000元,兩者相差4倍,必須夫妻都提出申請,兩人的地價稅才能都降為200元。
 
稅務局特別提醒,土地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要件,請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當年度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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