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農曆七月將至,許多人會趕在鬼月前夕搬家,卻往往在填寫搬家契約時忽略了細節,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崔媽媽基金會表示,簽訂契約要掌握要點,若忽略這幾項重點,恐讓自己吃大虧。
地點、時間及居家地形
除了地址之外,樓層、有無電梯、中庭距離等都要填寫清楚,若是樓中樓更要註明,一般來說,樓中樓是以較高的一層來計費。另外,如果已看好入厝吉時,一定要記得預先告知搬家公司搬入的時間。
正確填寫搬家契約,可以保障自身權益。示意圖/photoAC
需搬運的物品
需搬運的各項大小物品要全部寫出來(也可請業者直接到府估價),建議以清單列表一一列出,減少雙方對搬運量的認知差距;事先列好搬運清單,不但有利於清點,也可更清楚掌握搬運現場狀況及車數預估。
計價方式及服務人車數
填寫契約時要註明是包價制或是以車計價的方式,每車金額多少,以及搬運當天要同時到達的車輛、車型、車輛大小(噸數),以及服務人員的人數。此外,在詢價及估價時,要注意搬運金額是否含稅。
損壞理賠
如果搬運完成後發現物品損壞,消費者應於搬運完成後3日內告知搬家公司,若搬運物品有不易發現的損壞,則應於搬運完成後10日內告知。而因搬運所導致的物品損壞理賠,一般皆依交通部的搬運貨運定型化契約來處理。
在賠償方面,每個搬家公司的規定不同,若是屬於能修繕者,一般皆已修繕完成為原則;若無法修繕者,則依物品折舊後之現值為理賠標準。
企業經營者的基本資料
在契約的締約雙方簽名欄中,消費者及搬家業者都須留下確切的基本資料,例如下圖中,業者以印有公司基本資料橢圓章表示。
搬家契約:企業經營者的基本資料。圖/取自崔媽媽基金會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