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土地正義 立委推動行政程序法修法
【鍾雄秀 林柏均 台北】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全台數十個反迫遷自救會,1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與修法公聽會,要求落實行政程序法,各類土地徵收都應該召開聽證會,而在12日公聽會當中,代表台南市政府出席的地政局官員首度鬆口表示,將和鐵道局詳細討論南鐵陳家原屋保留的可行性,顯示繼苗栗大埔事件張藥房重建後,土地正義的擋拆力量得到重視。
「反掠奪!反掠奪!護家園!護家園!反迫遷!反迫遷!爭人權!爭人權!」
高喊反迫遷爭人權口號,全台土地被迫遷者12日上午在立法院大會師,要求土地徵收應該召開聽證會。
時力立委 陳椒華:「召開公聽會就是要讓行政院、要讓內政部了解,目前的土地徵收是違反人權、違反兩公約,不召開聽證會,行政官員不願意負責。」
台灣從民國98年底正式實施兩公約施行法,賦予兩公約國內法律效力,力求與國際人權接軌,全台數十個自救會輪番上陣,質疑政府違反人權兩公約,在武漢肺炎期間不得進行迫遷的規定。
反南鐵東移自救會發言人 陳致曉:「公文裡面就非常非常清楚寫著,南鐵東移案,它是為了以土地開發利益來補償軌道建設。」
目前正面臨強拆命運的南鐵東移案,不同意戶仍堅持抗爭中,盼望獲得召開聽證會程序,台南市政府首度鬆口表示願意詳細討論,南鐵陳家原屋保留案。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科長 胡純英:「最後能夠做一個原屋保留,那這個部分,我們台南市政府會極力來跟鐵道局,我們來做一個詳細的一個討論。」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視察 林家正:「那在公益性必要性的部分的話,其實我們在條列的部分已經有規定到說,需用土地人在申請徵收之前,其實必須跟民眾辦理至少兩場的公聽會,讓民眾的意見可以參與。」
由於土徵條例第10條,針對應召開聽證會的限制,僅有針對特定農業區,對於其它種土地徵收案,並無聽證會的強制力,內政部12日也僅回覆,需用土地機關要辦公聽會,立委陳椒華表示將提出全部土地徵收,都應舉辦聽證會,行政程序法也應修法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