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807 11:28:51)針對中時新聞網6日報導指出,客家委員會加碼三倍券推出的「客庄旅遊券」配合店家與客家文化毫無關聯,直呼「到底是發什麼意思的」!客委會對此鄭重聲明,推出客庄旅遊券是為振興客庄經濟、擴大在地消費動能,並不以發展客家文化為限。
客委會依客家基本法第4條規定,認列客家人口達3分之1以上之鄉(鎮、市、區)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此次專案加碼「浪漫客庄遊指定店」,招募全臺灣11個縣市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中,具稅籍之餐飲、伴手禮等各類與民眾食、衣、住、行、娛樂相關之零售商店加入,僅不包含電商、百貨公司、量販店及全國性連鎖商店。
因考量許多客庄地區位處偏鄉,產業類型多元,為鼓勵國人前往客庄消費,只要符合上開規定之客庄業者皆可參與本次活動,並不以客家文化產業為限,藉以擴大「浪漫客庄遊電子旅券」民眾使用範圍,吸引國人攜家帶眷前往客庄旅遊,以提振在地消費動能,促進客庄經濟產值。
本活動相關訊息,請上本會官網:http://www.hakka.gov.tw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800-898-369。
訊息來源:客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