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拖網險毀生態 海巡查處資源永續

中央社/
5 年前

違規拖網險毀生態 海巡查處資源永續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807 14:04:45)海巡署第一(宜蘭)巡防區指揮部於今(7)日清晨4時許,在宜蘭縣烏石鼻海域近岸發現有漁船疑似違規拖網作業,隨即通報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七(蘇澳)海巡隊派艇前往查處,巡防艇於抵達後發現,該船為「協○」號漁船正於烏石鼻外1.35浬處進行拖網捕撈作業,立即廣播該船停止作業起網,並將違規事實全程蒐證後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

漁船以拖曳網具方式作業,為主動性漁法,網具於海底拖掃,極易破壞底棲生態及產卵場,加上漁獲選擇性低容易造成混獲,危害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甚大。目前我國拖網漁業管理規定,距岸3浬內完全禁止拖網作業,3至12浬海域僅限50噸級以下漁船作業,「協」船(未滿50噸)在1.35浬進行下網捕撈作業違規事實明確,海巡隊依法取締函送。

蘇澳海巡隊籲請漁民朋友,在海上作業請遵守漁政機關規定讓海洋漁業資源永續發展,如民眾有發現違規情事,可打免付費報案服務電「118」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另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疫情仍嚴重,呼籲本國籍漁船切勿在海上與大陸漁船有任何接觸行為,避免疫情產生破口。

新聞發言人:副隊長 楊 淇 聯繫電話:0972-630-557

新聞聯繫人:隊 員 張清盛 聯繫電話:0932-165-462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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