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若是遇到鄰居的二手菸味飄到住家,該怎麼辦才好?一名網友表示,有租客在自家抽菸被檢舉,心生不滿貼公告回嗆,還揚言提告「精神賠償」,讓他相當傻眼,直呼「現在在室內抽菸的,可以比較大聲?」
這名網友臉書社團《爆廢公設》中貼出一張照片,指出有住戶因不滿被檢舉抽菸,在社區電梯裡貼公告,不但說要當面對質,還說若怕菸味就不適合住在社區大樓,應該要住在獨棟獨院的房子,要不然就是要給他兩個月的押金,他會二話不說馬上搬家,最後還嗆「換我告你精神賠償」。
不滿在家抽菸被檢舉,癮君子在電梯內貼公告反嗆。圖/截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
PO文引發熱烈討論,網友戰成兩派,「是不是抽菸抽傻了」、「真的是很討厭連在家也會吸到菸味」、「他抽菸,妳燒金紙啊!看誰厲害」、「這麼愛抽菸怎麼不去買獨棟獨院,愛怎麼抽就怎麼抽」;但另一派網友則說,「現在連自家抽煙不合法了嗎?」、「現在人真的管很大,在自家抽菸也要管,好像不抽煙最大一樣」、「我覺得以後在家裡也不能炒菜了,不然會影響到鄰居」。
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鄰居二手菸飄入住家,恐已侵犯健康權及居住安寧權,先前就有樓下住戶抽菸,二手菸飄散到樓上住戶家中的案例,該案法院認為樓上住戶主張有理由,判決賠償外,也禁止樓下住戶再將二手菸侵入樓上住戶的居家環境內。
劉韋廷表示,依照民法第793條規定,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臭氣、煙氣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汙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等行為,若違反,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應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劉韋廷也提到,若經由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在規約中載明禁止吸菸,若有違反,經住戶或管理委員會向主管機關反應後,主管機關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之規定,通知違規住戶限期改善,若仍不改善者,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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