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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每年替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得不償失

中央社/ 2020.07.09 09:5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709 09:50:47) 為避免家人及毛小孩感染狂犬病,請飼主每年要帶家中犬貓前往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犬貓只要出生滿3個月即可施打狂犬病疫苗,往後每年再施打一劑即可落實防疫。

日前里港鄉一位飼主因未每年幫家中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即遭本縣動物防疫所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3萬元罰鍰。因此請家中有飼養犬貓及食肉目動物的飼主要特別留意,以免荷包大失血。

本縣各動物醫院皆可施打狂犬病疫苗,民眾應自行攜帶動物前往並完整填寫飼主資料及寵物晶片號碼等資訊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施打後記得向獸醫師索取證明文件及頸牌,以免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而被裁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本縣動物防疫所七月在佳冬鄉安排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請民眾攜帶通知單/身分證與犬貓前往巡迴地點施打,詳細日期及地點如下

1.佳冬村、六根村 7月14日 上午10:00-12:00 佳興路福德宮旁

2.萬建村 7月14日 下午2:00-4:00 萬建大廟(神農宮/敬字亭)

3.石光村、玉光村 7月15日 上午10:00-12:00 石光村東角路福德祠

4.昌隆村、豐隆村 7月15日 下午2:00-4:00 昌隆國小停車場

5.羌園村 7月16日 上午10:00-12:00 羌園活動中心(福園宮)

6.大同村 7月16日 下午2:00-4:00 大同活動中心

7.焰溫村 7月17日 上午10:00-12:00 萬壽宮

因應新冠肺炎(武漢肺炎),請民眾戴口罩前往,保持室外社交距離1公尺及遵守咳嗽禮儀;另外,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切勿前往。若有疑問可電洽08-7224109轉25、26或上屏東縣動物防疫所官網查詢。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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