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假日違法操作 中市府重罰2000萬 堅決捍衛「台中人的肺」
大成報/
5 年前
【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針對中火違法重啟2號燃煤機組接二連三的動作,台中市政府環保局29日晚宣佈,決依空污法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罰法定最高額2000萬元。
環保局指出,中火違法重啟2號燃煤機組,該局獲報後,於6月24日連夜前往稽查蒐證,發現中火雖沒有燃煤,但已點火預熱,依照空污法裁處200萬元並命停工。
6月25日及27日再分別由副局長陳宏益及副市長黃國榮親自率隊稽查中火運作情形,確認中火2號機組已確實投煤發電,且27日發電量已達到裝置容量95%以上、接近滿載。
因中火假日違法操作、未遵守停工命令等事證明確,環保局29日晚宣佈依空污法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罰法定最高額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