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呼籲農民注意五月豪雨農委會第二次公告農作物現金救助截止時間及相關品項

中央社/
5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609 17:07:02) 因五月豪雨重創屏東縣相關農作物,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9年6月9日第2次公告現金救助。本次申請現金救助期間自109年6月10日起至6月19日,相關公所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請農民務必於公告期限內向當地公所申請,逾期將依規無法受理,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長黃國榮提醒本次公告內容全縣救助的品項有芝麻,請農民特別注意除第一次公告受理的鄉鎮外,其餘鄉鎮皆於本次受理期間,請向所在地公所申請。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 屏東縣全縣:芝麻。

(二) 屏東縣(南州鄉、新埤鄉、萬丹鄉、九如鄉、崁頂鄉、新園鄉、竹田鄉、長治鄉、萬巒鄉除外):苦瓜。

(三) 屏東縣(九如鄉、萬丹鄉、竹田鄉、萬巒鄉除外):胡瓜。

(四) 新埤鄉:香瓜、辣椒、西瓜。

(五) 恆春鎮:大豆。

(六) 九如鄉:長豇豆、絲瓜。

(七) 三地門鄉:食用玉米、粟。

(八) 長治鄉:西瓜。

(九) 里港鄉:甘藍、茄子、彩色甜椒。

本次救助額度:

(一) 大豆、芝麻(雜糧一):每公頃救助2萬4,000元。

(二) 粟(雜糧二):每公頃救助1萬6,000元。

(三) 香瓜(果樹二):每公頃救助7萬5,000元。

(四) 西瓜(果樹三):每公頃救助6萬元。

(五) 彩色甜椒(蔬菜一):每公頃救助5萬元。

(六) 茄子、甘藍、胡瓜、苦瓜、長豇豆、辣椒、絲瓜、食用玉

米(蔬菜二) :每公頃救助3萬6,000元。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