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以諾 苗栗】
農地種電問題近來引發各界議論,雖然農地種電後,農民每公頃可年收40萬元租金,但苗栗縣議員陳品安29日在議會總質詢指出,很多農民往往忽略,農地種電後,若沒有繼續維持農業使用,會延伸農地賦稅、生態,傳統農業影響等問題,希望中央在尚未有更完善的配套措施前,縣府能暫緩核定農地種電的申請案。
政府大力推動綠能政策,引發農地種電熱潮,不過苗栗縣稅務局指出,農地上架設太陽能板等綠能設施,若無法繼續農業使用,除了喪失農地免稅資格,應依規定改課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遺產稅還有所得稅。
苗栗縣稅務局長 黃國樑:「農民如果生產初級的農產品,他是不需要繳營業稅跟所得稅,那他如果改種電,那應該繳所得稅。」
苗栗縣議員陳品安在議會質詢時指出,除了農民要繳稅,苗栗縣是農業大縣,中央開放農地種電,是否影響縣內農業整體發展,在爭議尚未釐清前,縣府是否暫停受理新案。
苗栗縣議員 陳品安:「其實我們苗栗沒有不良的農地,全部都是好的,全部都是優良的,產值一年比一年的高,他正在想怎麼去經營特色的時候,光電業者就出來插一腳。」
苗栗縣農業處長 陳錦俊:「農業主管機關規定,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這部分只有在第6點的部分,屬於特定農業區的部分,我們有辦法去阻擋他,不同意他變更,其它的部分我們幾乎,目前來講 沒有不准他的理由。」
根據苗栗縣政府資料顯示,目前申請農地種電件數132件,面積約105公頃,已核准16件,面積約17公頃的光電設施,均有諮詢農業處相關建議,負責受理的苗栗縣工商發展處也允諾,未來針對農地種電申請,也會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