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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金門雷區土地返還期限將至 下月11日最後期限

網路地產王/ 2020.05.20 02:12
申請金門雷區土地返還期限將至 下月11日最後期限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早期兩岸對峙,戰地政務時期因應軍事戰備的需要,金門各地多數的海濱都有埋設地雷,直到2013年才完成排雷作業。金門縣地政局16日表示,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之3規定受理申請雷區土地返還將在6月11日屆滿,籲請民眾把握申請時效,檢具相關證件送件,地政局將儘速處理,還地於民。

金門和馬祖在國共戰爭期間埋設約10萬枚地雷,基於人道和地區發展需求以及響應國際反雷行動,金門國防部自民國96年起成立排雷大隊,展開全島雷區清除作業,並分二階段執行,於102年清除154處雷區,總面積306萬962平方公尺的雷區執行作業,共清除和銷毀各式雷彈計9萬5806枚。

地政局說明,前述離島條例在104年6月10日公布施行後,申請期程自當年6月12日起到今年6月11日為止,共5年。地政局重申,需注意申請期限,請符合申請條件鄉親得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1、佈雷前之土地權利證明文件。2、當地鄉(鎮)公所或其他政府機關出具之證明。3、雷區土地所在二人以上四鄰證明或村(里)長出具之證明書。

地政局長葉媚媚表示,在期限內受理的案件如果未能即時處理完成者,仍屬有效案件繼續辦理,請民眾放心。如果民眾如有疑義,歡迎電洽082-321177轉123、125地政局承辦人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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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地產新聞, 綜合報導, 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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