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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強迫合送老師禮物,是否有違法之虞?

匯流新聞網/編輯部 2020.05.18 11:11

趙南星/台北市公立國中正式教師

據日前報導,薇閣高中某家長投訴,孩子帶回班導師發的通知單,表示今年因疫情不辦謝師宴,要每人出1300元買禮物送各科教師;她說孩子認為不受尊重,撕掉單子也不想交錢,但怕被「關心」。校方回應,有些學生希望畢業前送老師禮物,導師才協助統籌,不是主導者,目前已經取消。

教師是否該接受家長饋贈的禮物?教師和學生間有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收了怕引發風波,輕則被議論貪污,重則吃上官司;不收擔心拂逆家長好意,失禮於人。有些教師採取「醜話說前頭」的方式,一入學就和家長說明,礙於法令規定,概不收禮;有些教師則採取不主動也不拒絕的策略,不主動要求禮物,家長若主動送不太貴重的禮物,也就收下。

筆者對此有事件有兩點看法:第一、根據教育部政風處表示,鼓勵家長不送禮、老師不收禮,若真要送禮,因老師對學生有打分數的權力,應比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中,長官和部屬之間送禮只能在五百元以下的標準。五百元是個不太大的數目,足以讓家長表達心意,教師也可安然收下。

第二、在薇閣此事件中,該導師未事先徵詢全班意見就擅作主張,要大家交錢合送禮物,作法十分不當。要不要出錢送禮,是每個人的自由;即使要湊錢合送老師,一位老師收禮上限是500元,該導師收的錢也遠遠超過。我們希望為下一代打造一個公平的社會,人人得以自由發展,該導師的做法正好背道而馳。

筆者身為第一線教育工作者,企盼師生關係能多些真誠溝通、少些虛假的送禮!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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