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有民眾花費7200萬元買廠房,沒想到事後竟是間「海砂屋」,裡頭鋼筋外露、天花板剝落,屋況慘不忍睹,氣得買家提告詐欺,雙方對簿公堂,但最後卻因為曾經簽署一項關鍵契約,法官判買家敗訴,案子到了二審還是未能翻盤。
根據法院判決書資料顯示,該名買家之所以敗訴,主因是買賣雙方曾以10萬元簽署「瑕疵擔保」,契約內容提到以現況交屋,所以法官判定買家敗訴。
民眾花費7200萬元在新北市中和買廠房,不料建築本體卻是個海砂屋危樓,氣得他怒提告對方詐欺,但卻因為事前雙方簽署「瑕疵擔保」,法官判定買方敗訴。示意圖(非當事物件)/好房網News資料照
該物件內部狀況險象環生,多條鋼筋外露懸掛在天花板上搖搖欲墜,這樣的狀況發生在購屋後的3個月,買家與員工擔心遭到水泥塊砸中頭部,還曾請技師公會到場認證,才發現原來建物是棟危樓,只要發生6級以上地震,恐會有倒塌的危險。
對於二審判決敗訴,買方表示,他所認為的瑕疵指的是房屋鏽蝕或是漏水等狀況,並非是海砂屋這樣整間建物有危險性的瑕疵,該案仲介業者也曾作證,買賣雙方所簽署的瑕疵擔保,內容不包括海砂屋的部分,但是因為當初並未進一步白紙黑字寫明瑕疵定義,最終法官仍不採信,不過案件還能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