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拖網險毀生態 海巡查處資源永續
中央社/
6 年前
違規拖網險毀生態 海巡查處資源永續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511 09:30:22)海巡署第一(宜蘭)巡防區於今(10)日上午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宜蘭縣東澳近岸有漁船疑似違規拖網作業,隨即通報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七(蘇澳)海巡隊派遣巡防艇前往查處。
第七(蘇澳)海巡隊巡防艇抵達後,發現「新○福」號漁船正於東澳烏石鼻外1.6浬處違規拖網,巡防艇立即廣播,要求該船立即起網停止作業,並將違規事實全程蒐證,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
漁船以拖曳網具方式作業,為主動性漁法,網具於海底拖掃,極易破壞底棲生態及產卵場所,加上漁獲選擇性低容易造成混獲,危害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甚大。目前我國拖網漁業管理規定,距岸3浬內完全禁止拖網作業,3至12浬海域僅限50噸級以下漁船作業,「新」船在1.6浬進行下網捕撈作業違規事實明確,海巡隊依法取締函送。
蘇澳海巡隊籲請漁民朋友,在海上作業請遵守漁政機關規定,讓海洋漁業資源永續發展,如民眾有發現違規情事,可打免付費報案服務電話「118」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另鑑於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嚴重,呼籲本國籍漁船切勿在海上與大陸漁船有任何接觸行為,避免疫情產生破口。
新聞發言人:副隊長 楊 淇 聯繫電話:0972-630-557
新聞聯繫人:隊 員 張清盛 聯繫電話:0932-165-462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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