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袁慧心/新竹報導】 新竹縣新豐鄉日前(5/3)晚間21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自小客車李姓駕駛由新豐鄉新興路南往北方向行駛,在文昌路口左轉彎時,與北往南方向直行的兩輛機車發生碰撞,其中王姓騎士腳部骨折送醫開刀,另一名謝姓騎士送醫,傷重不治。新竹縣警察局初步研判,該起死亡車禍疑似因轉彎轎車未禮讓直行車所致,但確實肇因及責任歸屬仍需進一步鑑定釐清。 新竹縣警察局統計,新竹縣自108年1月至12月期間,共有1,446件交通事故肇係因未依規定讓車,假若均落實禮讓車輛,便能避免交通事故發生。新竹縣警察局表示,路口的道路交通事故時常因為未禮讓的問題,導致交通事故頻傳,險象環生,成為交通安全的隱憂;民眾假日出遊要注意交通安全,千萬不要一時搶快,發生交通事故後,不只掃興也受了傷。 為加強交通安全觀念,以提升行車安全,新竹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陳鴻德表示,好好運用以下4個小撇步,便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判斷一: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判斷二:幹、支道有閃燈號誌-1.閃黃燈應減速通過路口。2.閃紅燈應停車查看,無車再行。判斷三:停讓標誌-1.「讓」:應禮讓橫向來車先行。2.「停」:應停車查看橫向無車再行。判斷四:行駛在無標誌、標線、號誌路口-1.少線道讓多線道、支線讓幹線。2.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3.雙方均為直行車時,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4.轉彎車駛入同一車道,右彎車應禮讓左彎車先行。 (圖由新竹縣警察局提供/新竹縣新豐鄉日前(5/3)晚間21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新竹縣警察局初步研判,該起死亡車禍疑似因轉彎轎車未禮讓直行車所致,但確實肇因及責任歸屬仍需進一步鑑定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