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繳稅有眉角,國、地稅規定大不同!

大成報/
6 年前
【大成報/高雄訊】5月綜所稅及房屋稅開徵,高雄市稅捐處近日接到民眾反映,今年無法取消刷卡繳稅交易,或非本人持有的信用卡繳納問題,了解後發現,民眾把綜所稅與房屋稅繳稅規定搞混。
市府整理所得稅及房屋稅信用卡繳稅差異,提供使用信用卡繳稅民眾參考:
一、持卡人:綜所稅可持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之信用卡繳納;房屋稅則限以納稅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之信用卡繳納。
二、取消刷卡:綜所稅得於結算申報截止日前取消授權;房屋稅一經繳納(授權)成功,便不得再取消或更正。
三、扣款日:綜所稅由於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底,刷卡後統一於7月9日請款;房屋稅則是在6月5日時請款。
高市府提醒,5月同時須繳納綜所稅及房屋稅,市民宜預為財務規劃,按期繳納以免遭加計滯納金;如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之情形,可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申請。詳細資訊請至市稅處網站防疫專區(https://reurl.cc/K6ZE1p)、高雄國稅局網站防疫專區(https://reurl.cc/d0nR5D)瀏覽,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詳盡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