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日前一名網友在PTT哀號,認為自己花大錢買車位就算了,竟然之後才發現每個月管理費還要多繳1000元。文章一PO釣出不少苦主分享,認為隨便一個車位動輒上百萬就算了,連管理費都要那麼貴,真的是吃不消!
這名網友在PTT的home-sale板透露,最近買了一間預售屋,簽完約才發現,合約載明每坪100元,換算自購停車位管理費就要1000元。原PO相當後悔,也表示到處打聽沒聽過停車位管理費那麼高的,所以想問,這樣是被騙了嗎?
停車位以每位每月定額分擔,管理費的分擔基準會在《規約》中載明,調整變動時會由區分所權人會議決議,收費標準以「足敷使用」為原則。圖/好房網資料照
有網友指出,「我家平面機械本來都收1000,但後來經過在區權會投票通過,平面變700」、「應該不止你一個人這樣想,之後管委會修改就好」、「花200萬買車位每個月還要繳1000,應該300~500較合理」、「北市很多小社區都破百啦,就戶數少」、「看社區財報就知道合不合理了,財務每月打平的話很危險」。
有網友也分析,「現在的案子一定是請物業公司,這是簽合約的,以年計,雙北100以上滿普遍.我家這是一坪130.車位800,我個人也是覺得車位清潔費太貴,感覺不如用租的」、「建商通常會盡量寫低,他會寫到這金額就表示社區要維持『現況』至少要這些錢,降車位清潔費可能就是到時社區要換物業或是什麼地方要減少支出了」。
到底停車位管理費月繳一千元合不合理?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針對社區管理費或停車位管理費之繳交金額,並未強行規定繳納金額之多寡,收取管理費的法律依據是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社區是一個整體,費用種類繁多,很難非常清楚地切割哪些支出可否歸屬於停車場或某個停車位。普遍而言,各停車位以每位每月定額分擔,管理費的分擔基準會在《規約》中載明,調整變動時會由區分所權人會議決議,收費標準以「足敷使用」為原則,也就是「量出為入」,所以是可以經商討後共同來做改變,而停車位管理費可衡酌按坪分攤的管理費收費標準、周邊行情、通常習慣以及本大樓個案特性等因素,只要金額沒有明顯超標,原則上都無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