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國土計畫審議 整合周邊縣市提升中部競爭力

大成報/
6 年前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因應氣候變遷,為確保國土安全及追求永續發展,行政院發布「國土計畫法」,依規定,該法施行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分別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臺中市政府國土計畫由都發局擬訂、國土功能分區則由地政局劃設;目前國土計畫草案送內政部審議中,待審議過後,地政局將規劃國土功能分區,並舉辦展覽及說明會、廣納大眾意見。

地政局說明,配合「國土計畫法」,內政部於民國107年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將原本都市土地、國家公園土地及非都市土地,重新檢視及規劃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與城鄉發展地區4種分區及19種分類,做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續擬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的指導原則,逐步落實國土永續發展。

而臺中市國土計畫以「生活、生產、生態、生機」為目標,將臺中都會、山城、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納入,規劃3大核心、6大策略區及9大資源系,並透過區域整合與周邊縣市組成經濟圈,進而提升中部競爭力。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國土計畫審核通過後,地政局將依計畫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圖說,充分向民眾說明劃設依據及內容,期望臺中能「適地適用」,成為全國宜居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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