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房屋稅者 繳納期限展延至6月30日

中央社/
6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417 14:35:49)109年度房屋稅即將於5月開徵了,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因5月31日適逢星期日,所以繳納截止日延至6月1日,提醒民眾記得繳納。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因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因素,導致無法於繳納期間繳稅的民眾,本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限可以展延至同年6月30日;符合資格的民眾無須事先申請,但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繳款書、身分證明資料及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房屋稅繳款書,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877979 或撥打7748822、7748832、7748852、7748862、7748872、7748882、7748892、7748820 洽詢。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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