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401 13:10:36)由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美國國會於3月27日通過第三輪紓困振興措施,為2兆美元預算的《新冠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 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Act,簡稱CARES Act),該法令主要包含個人與公司層面:
個人面
●現金給付: 每名成人1,200美元,每名子女500美元,但所得達到一定標準者,給付金額將受限;
●擴大失業給付範圍;
●退休金 (IRA) 使用限制放寬:在10萬美元內提早領出,可免除 10% 罰金等。
公司面
●虧損扣抵使用放寬:2018~2020年所發生虧損可往前抵5年,且在2021年前的課稅年度使用虧損扣抵時無80%的限制;
●利息費用扣除額限制放寬:2019、2020年自EBITDA 30%放寬為EBITDA 50%;
●增加額外薪資稅抵減及延期繳納措施;
●中小企業優惠融資;
●不動產改良物加速折舊相關修法等。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以上僅為美國《新冠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重點的簡易摘要,建議美國納稅義務人,包括個人以及公司,應按各自的情況儘快與專業人士討論其適用的經濟紓困法條,以免讓自己的權利睡著。
訊息來源: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