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呂尚俞臺北30日電)國防部副部長張冠群上將今日赴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實施「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業務報告,說明條例中相關配套措施有關列管軍品範圍、廠商資格、安全查核及維護等進度執行現況。
國防部表示,此次研擬「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主要目的是為結合政府資源與民間力量,吸引國內廠商投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同時藉由技術移轉等方式,克服研發瓶頸,降低外購倚賴,厚植國防自主實力,達成「滿足國防安全需求」及「創造產業經濟效益」的雙贏目標。
國防部強調,已就業務職掌分由資源司、軍備局、政戰局以及國防採購室等單位,進行配套法規研訂作業,並納入外界意見研修參酌,預劃於109年6月底前完成發布。
此外,國防部規劃於109年下半年賡續策定相關細部作業流程、向廠商宣導說明、辦理教育訓練等整備工作,並將於109年底陳報行政院,並同時展開廠商資格評鑑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