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告生煤條例無效 中市府及市議會研議聲請釋憲
大成報/
6 年前
【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行政院日前突然宣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針對聲請釋憲一事,臺中市議會25日召開臨時會決議,請臺中市政府與市議會共同邀請專家、學者研商釋憲適法性,並研議相關標準作業流程。
25日臨時會上,多位議員均支持提出釋憲。市議員陳政顯表示,釋憲程序非常嚴謹,建請議會成立專責釋憲幕僚工作小組,邀請專家、學者、法界等共參與,提出釋憲案。市議員黃健豪認為,議會應該維護自治權,主張議會針對該條例提出釋憲。市議員李麗華也說,希望要為大台中市民著想、堅持釋憲。
市府指出,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是由臺中市議會依法制定,民國105年公布、已生效施行4年,期間針對相關汙染源,環保局依此規範落實管制,中央從未宣告無效;但行政院卻在市府依法關閉中火2部燃煤機組後,迅速宣告條例無效,時間點令人質疑。市府感謝各級民意代表為臺中市民發聲,並期待各界共同支持市府減煤立場。
25日包括市議員何敏誠、林德宇、李中、張瀞分、楊正中、李麗華、陳世凱、陳政顯、江肇國、林汝洲、黃健豪、劉士州等人,均關心臺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