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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檢疫補償金 3/23起開放線上申請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20.03.24 07:04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爆升,居家隔離、檢疫人數也大幅增加。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接觸確診個案須居家隔離14天,另因境外移入個案暴增,3月19日起所有入境者都須居家檢疫14天。根據防疫補償辦法,居家隔離或檢疫每日可領取1,000元補償金,自今(23)天起接受線上申請。

  為鼓勵民眾全面配合防疫,中央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受隔離、檢疫者及照顧者,隔離及檢疫期間發給每日1,000元補償金,自3月23日開放申請。

  因武漢肺炎隔離或檢疫補償可回溯自今(2020)年1月15日起,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的次日起,透過線上申請或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且檢疫或隔離結束日2年內都可申請補償金。

  防疫補償申請作業分二階段開放,第一階段自今天起,受理申請受隔離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第二階段於3月31日起開放照顧者申請,申請書、有無支領薪資證明、切結書等表單,可至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下載。台北市社會局表示,線上受理案件限本人申請,未成年者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外國籍符合資格者也可申請防疫補助。

  居家檢疫或隔離者線上申請流程簡便,選擇申請人身分、確認申請資格、登錄基本資料和翻拍應備文件上傳系統,並手寫簽名,即完成補償金的申請,若申請人沒手機、電腦或電子郵件帳號,也可填寫申請書並備齊應備資料,郵寄至所在地區公所。

  台北市社會局提醒,若受隔離或檢疫期間違反防疫相關規定,且隔離、檢疫或照顧期間有支薪或領取性質相同補助者,則不能申請;若有申請困難,則可至受隔離、檢疫結束所在地區的公所社會課臨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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