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光捕魚資源竭 海巡執法護生態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227 14:24:27)高雄海巡隊於昨(26)日晚間7時41分,接獲第七巡防區指揮部通報,在高雄一港口外約3.4浬疑似有漁船使用焚寄網違規作業,該隊獲報後立即調派線上PP-3557艇前往查處;晚間9時許巡防艇發現一港口外3.85浬處高雄籍漁船「新○○7號」正違規使用水下集魚燈作業中,遂立即廣播該漁船停止作業並將違規事實全程蒐證,經登檢完畢後,全案依違反鯖鰺漁業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函送漁業署裁罰。
依鯖鰺漁業管理辦法規定,鯖鰺漁船禁止於臺灣本島距岸六浬內從事集魚、圍捕、汲撈及漁獲轉載。總噸位一百以上之鯖鰺漁船,禁止於臺灣本島距岸十二浬內作業。「新」船總噸位為16.73噸,在距岸3.85浬進行下網捕撈作業已違規事實明確,海巡隊依法取締函送,違規漁船將面臨收回漁業人漁業證照、漁業從業人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一年以下之處分。
高雄海巡隊表示:為保護漁業資源,遏止不法,將持續嚴格取締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各種違規作業行為,民眾若發現違法捕撈之情形,請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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