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核家園小教室3-核能後端營運簡介

中央社/
6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227 10:30:00)我國核能電廠使用運轉年限到期後,後續的收尾作業都是屬於台電核能後端營運的工作。由於工作項目多,營運執行期程較長,約分成三大項:

第一項、低放射性廢棄物營運先分類、減容及封裝處理後,暫時放在各核電廠廠內及位於蘭嶼的低放貯存場。台電公司正進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選址作業」,等到最終處置場用時,還可以將其他各界民間機構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一併處置。

第二項、用過核子燃料後續營運營運策略參考歐美與日本等先進國家成熟技術作法。初期放在各核電廠內的用過燃料水池中。中期使用乾式貯存、最終深層地質處置三個階段處理。

第三項、電廠除役作業依我國法規,核電廠運轉期限為40年,核一、二、三廠分別於民國67、70及73年開始運轉,達運轉期限後陸續除役。除役須通過環評,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許可後,在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讓廠區土地復原。

由於放射性廢棄物處置與除役作業,是長期性且工程規模浩大的工作,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政府已經做了充裕的準備,經濟部成立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足以讓未來核能後端營運經費無虞。核能後端基金已累積足夠的經費,可以支持上述後端營運業務,敬請大家支持。廣告

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fgA6wv0No&t=2s

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