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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報個人綜所稅 開放申請稅額試算書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20.02.16 06:42

  今(2020)年將首次申報綜所稅的民眾,若想要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從今(15)日起至3月16日止,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戶號方式提出線上申請,或是前往國稅局臨櫃申辦,屆時即可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讓報稅流程更簡便。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資料,近2年國人申報綜所稅,採網路申報的比例約60%、稅額試算比例則有近4成,而人工及二維條碼申報已僅剩下約1%左右。採稅額試算的好處,就是會提供基本計算方式,像是所得額、可適用的扣除額,若同意試算結果,即可掃描通知書上的QR Code、線上繳款,方便且簡單。

  稅額試算服務對於所得較為簡單、不須列舉扣除的上班族非常實用,而今年將首次申報綜所稅的民眾,可視自身狀況提出申請。若想知道是否需申報綜所稅,財政部建議檢視三大要件。

  首先是去(2019)年度沒有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且滿20歲;其次為去年前從未申報過綜所稅;第三則是去年所得總額超出40.8萬元,包括個人免稅額8.8萬元、標準扣除額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若低於此門檻則免申報。

  至於申請方式,臨櫃辦理只要攜帶國民身分證,如果是代理他人辦理,代理人則要準備自己的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申請人的委託書或授權書,以及申請人的身分證。若利用線上申請,可透過自然人憑證、財政部電子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或完成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至財政部的電子申報報稅服務網站辦理。

  同時,若想要保障自身所得數據及就醫紀錄隱私,3月16日前也可申請不提供「全部扣除額資料」或「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等資料。財政部解釋,主要申報戶可能有扶養的長輩、兄弟姊妹、子女等,因此會將受扶養人的所得、醫藥費紀錄及各類扣除額資料等一併列在申報資料中,考慮隱私需求,開放民眾申請不提供扣除額與醫藥紀錄,稅額通知書上不會顯示這項資料,讓親屬收到也可保障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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