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記者許淑芬攝)
匯流新聞網記者許淑芬/新北報導
好消息!為了保障建物所有權人權益,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針對轄區內住家陽臺補登案,化被動為主動,同時通知同一使用執照尚未辦理陽臺補登的建物所有權人可到地所申辦陽臺補登喔,民眾可多加利用。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主任陳素霞表示,為完整揭露房屋資訊並落實房屋實際面積與登記資料一致,自107年2月起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陽臺補登案時,同時會主動寄送公文提醒同一使用執照尚未辦理的建物所有權人,可申辦陽臺補登。
另依新北市現行便民服務措施,經地政所通知的所有權人無須再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資料,只要持通知公文、身分證明文件和建物所有權狀等,到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並繳費申辦即可,節省民眾向建管單位申請相關資料之時間與金錢,真是便利。
陳素霞進說明,早期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陽臺,因登記制度規定而未能辦理登記,現今因法令修訂,陸續有所有權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陽臺補登,日後若遇到都市更新或轉售需求時,陽臺補登亦可增加建物登記面積,進而提升建物價值;惟建物登記非屬強制規定,由建物所有權人自行主張,收到公文通知的民眾可以多加參考。
照片來源:記者許淑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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