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南免費送口罩惹議 一般防護無防疫功能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6 年前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高,搶購口罩成為全民運動。正當政府祭出實名制購買口罩措施之際,光南大批發宣布將於各分店贈送50萬片口罩引起熱議。而新北市消保官前往永和及三重分店現場查核,據店長及店員陳述,贈送的口罩僅為一般防護、非醫療級口罩,並無防疫功能。
一般醫療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的防疫物資,未領有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業者不得販售,否則依藥事法第92條可處3萬至元至200萬元罰鍰。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已要求業者加強標示「非醫用口罩」,說明該款口罩並不具有阻隔病毒的效能,並妥善規畫排隊動線。
口罩實名制將於明(6)天正式上路,民眾可持健保卡前往各健保特約藥局或偏鄉地區衛生所,依身分證字號尾數規定日期購買,每張健保卡可購買2片口罩、每片5元,7日內不能重複購買;上班族及行動不便者,可委託親友代為購買,一人限代持一張健保卡,兒童口罩僅限憑12歲以下兒童健保卡購買。
儘管口罩由政府統一徵購調控,一般民眾買不到口罩仍占多數,甚至連醫療人員也缺口罩,已有人發起「我OK、你先領,我會把口罩留給第一線人員」的網路活動,呼籲不要囤貨搶購。
另外,自1月22日起,台北市消保官也查核34家超商、藥局、藥妝店及大型量販店的口罩價格,春節前供貨及價格穩定無異常,春節後則大部分有口罩缺貨情形,同時要求各大網路平台業者清查所屬賣家,若有不當調漲價格應予下架。行政院已於1月31日公告各類醫療口罩為刑法第251條所定生活必需用品,意圖抬高交易價格而囤積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