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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要求逃生路線圖

中央社/ 2020.01.21 15:48

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要求逃生路線圖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121 15:48:19)考量百貨商場、大賣場、電影院、旅館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多為不特定多數人出入之場所,消費者多半對於這些場所之逃生動線或避難器具位置不熟悉,為了補強消防法目前對於避難逃生圖資尚無明確設置及處罰規定,消防局特於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案中,納入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管理權人應於主要出入口、走道、房間、包廂及其他明顯處所標示避難逃生路線圖,倘管理權人經要求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時,將處新臺幣6,000元至30,000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藉以強化不特定人出入的供公眾使用場所於明顯處所張貼避難逃生路線圖,讓出入的消費者都能清楚的注意到逃生動線為何及避難器具所在位置。目前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甫於日前經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後續將函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

因應年節將至,市府公安小組已偕同工務局、衛生局、經發局及消防局等相關局處就本市轄內多次檢查不合格之52家大型商場、百貨公司等場所進行公共安全稽查,稽查之重點項目包括:年貨及食品標示及儲存環境是否符合衛生規範,防止來路不明的肉品造成豬瘟疑慮,消防安全設備是否動作正常、安全梯、手扶梯、走道、逃生避難通道、緊急進口等安全設施是否通暢無阻,防火區劃、自動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設備(室)、是否違規設攤或堆置雜物等項目。

而消防局在109年的春節期間亦就百貨公司、大賣場、休閒娛樂場2,770家進行全面稽查,目前僅有2家經要求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遭處罰鍰。消防局長黃德清呼籲場所業者勿存僥倖心態,並提醒民眾出入公共場所時,應注意場所動線是否明亮保持暢通。消防局將持續在第一線替市民把關,落實各項檢查工作,以維護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讓新北市民安心過好年。

訊息來源: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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