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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費 讓駕駛人繳納高速公路的過路費與停車費

大成報/ 2020.01.18 12:52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為釐清過路費及停車費的繳納對象,目前各監理單位提供汽車所有人申請登記主要駕駛人,以使用者付費制度觀點,讓主要駕駛人繳納高速公路的過路費與停車費。
汽車所有人需要準備車主身份證及主要駕駛人的汽車駕駛執照(代辦人需檢附身份證以供查驗),至各地監理單位填寫汽車主要駕駛人申請書,除了臨櫃申請外,也可採線上申請,汽車所有人必須至監理服務網,並加入會員後,上傳主要駕駛人的駕駛執照影本以供查驗,即可完成申請。若車主為公司行號,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該站提醒市民朋友,倘要變更或取消汽車主要駕駛人,應即時提出申請,並完成登記。如有相關問題,歡迎電洽:(07)2257812分機101諮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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