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掩埋場盈餘 花蓮鳳林發每人2千紅包
【黃小琪 花蓮鳳林】
以垃圾掩埋場收入轉發全鎮鎮民,每人2千元禮金的,花蓮縣鳳林鎮公所,創下全國頭一例,雖然多數鎮民樂於在農曆年前,能領到鎮公所發的「紅包」,但也有人擔心掩埋場管理不夠透明,希望鎮公所除了分享紅利,也能促成地方管理委員會,一起守護子孫的環境。
籃子裡一疊疊的紅包,鳳林鎮公所行政人員依序核對發放,只要是設籍鳳林鎮的居民,每人今年可領2千元,一戶5口之家,就等於可領到1萬元大紅包,這是鳳林鎮公所首度將鎮內垃圾掩埋場結餘款,轉成年終回饋金發放,全鎮10800多位鎮民都能受惠。
鳳林鎮居民 黃先生:「有有有,很高興,過年要買東西,對啊。」
鳳林鎮鳳義里里長 蕭文立:「這紅包是我們掩埋場所賺的錢,我們垃圾場現在有賺錢,我們所賺的錢就拿來做社會福利。」
鳳林鎮長 蕭文龍:「我們總共呢,發(出)是2150幾萬,那我相信這樣循環效益呢,對地方的經濟會很有效果。」
位於鳳林鎮清水溪北邊,民國98年啟用的「花蓮縣中區垃圾掩埋場」,占地約24公頃,原本只收受鳳林、光復等鄰近鄉鎮垃圾,民國100年提出變更計畫,改擴大收受全縣垃圾,民國107年起鳳林鎮收回自行經營,每年收取千萬元垃圾處理費,雖然可充實鎮庫,但掩埋場多年來,收受垃圾的範圍與項目爭議,恐又再次浮上檯面。
鳳林鎮民 李美玲:「其實是在106年的時候二次環評,在沒有經過充分的討論,就通過了二次環評,讓我們的中區掩埋場,現在可以收全花蓮縣的事業廢棄物。」
鳳林鎮民 劉青松:「這公部門在今年開始,你要思考要成立一個管理委員會,讓在地的居民來參加 去瞭解,不應該你關起門來,自己去做什麼做什麼,老百姓不知道啊。」
民眾希望地方能共同參與監督,但花蓮縣環保局指出,目前已依管理要點,設置了中區掩埋場營運監督委員會,只是仍有許多民眾認為,委員會透明度不夠,地方參與的空間也不足,監督恐有死角,呼籲相關單位能多加思考,未來能如何真正落實,民間擴大參與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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