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勞資雙贏,屏東加工出口區辦理勞動事件法講習

大成報/
6 年前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因應自今(109)年1月1日上路的勞動事件法,經濟部加工出管理處屏東分處於1月10日辦理「屏東加工出口區 109 年度勞工法令宣導會」,特邀請對勞工法令有專門研究的知名法官擔任課程講師,針對屏東園區內的企業雇主及人資業務人員,就勞動事件法進行說
明,並比較與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制度之間的差異。
屏東分處長沈龍志表示,過往勞資爭議事件一旦進入司法訴訟,勞雇雙方都要面臨冗長的訴訟程序,但是勞動事件法將打破過往司法訴訟案件進行程序及處理原則,大大減輕勞工在法院遭遇的時間及金錢障礙,希冀藉由本次宣導會使雇主及勞工朋友們了解其差異,期保工權益、減少勞資爭議、促進勞資和諧。
勞動事件法明定各級法院均應設置勞動專業法庭,讓勞資爭議案作能由專業法官受理,並在訴訟前增加法院調解過程。勞資事件透過調解,不只程序更簡便,負責此案的法官可預先告知可能判決結果,使得勞資雙方較易在調解階段提接受和解方案。
勞動事件法在調解及訴訟程序都適度增加勞工資源,以提供勞務地為訴訟法院,即使雇主告勞工,勞工也可選擇到勞務提供地訴訟,此與民事訴訟之「以原就被」模式不同,可大大便利勞工出庭進行訴診。且考量了勞工在訴訟當中有繼續工作維持生計之需求與勞動訴訟的特殊性,對許多程序設下了對勞方較為有利的規範,相較之下,資方在處理勞資關係或設計人事管理制度時,就應該要花更多心思。
沈分處長最後表示,勞資雙方應對新法的內容有所認識並遵守,更希望勞資雙方應本著協調合作原則,發展生產事業,勞資間多溝通、多協調,資方樂與勞方分享營利成果,共同創造公司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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