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又到許多新手爸媽每年必定朝聖的年末婦幼商品展售會活動季,卻往往不知道怎麼辨別嬰幼兒商品標示合格或安全。榮獲經濟部考核商品標示特優的新北市政府,特別提供「選購三寶」:製齡(製造資訊與適用年齡)、警標(警告或注意事項、使用方法標示)、Logo好(檢驗標識),教導大家如何辨認合格商品外,並擴大抽查相關商品達900多件,守護新北嬰幼兒安全。 新北市府經發局專案抽查市售嬰兒床、手推嬰幼兒車、學步車、兒童床邊護欄、汽車用兒童安全座椅、嬰兒背巾、嬰兒隔尿墊、兒童衣物與童鞋、玩具等等,總計抽查900件,查獲181件商品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20%。其中有3件是汽車用兒童安全座椅、3件嬰兒背巾、2件嬰兒車、27件隔尿墊以及81件兒童衣物與鞋子。經分析主要不合格原因,以未標示「製造/進口商資訊」及「製造日期」為大宗,衣物與隔尿墊的洗燙標示錯誤、童鞋未標示產地與材質等。 對於本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全數依「商品標示法」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辦理複查。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罰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 除了擴大辦理嬰幼兒商品標示稽查外,經發局也針對列入應施檢驗之嬰幼兒11類產品,抽查達400餘件。另外為了確保商品安全,經發局也針對尚未列入應施檢驗的10件嬰兒床商品,已請製造業者提供通過國家標準檢驗證明。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產品上市前,列入應施檢驗之嬰幼兒11類產品,由經濟部標檢局依據「商品檢驗法」辦理安全檢驗,通過檢驗並貼有檢驗標誌才可上市販售。產品上市時,由新北市擴大辦理嬰幼兒商品標示稽查,除「商品標示法」查核標示正確性外,如查獲產品屬於應施檢驗商品且未有經濟部標檢局檢驗標識者,移請標檢局查處。另外,產品上市後,對於30餘款已有專屬國家檢驗標準但非屬應施檢驗之嬰幼兒產品,市府也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業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證明,如逾期無法提供者,將依消保法查處,必要時得公布調查結果。藉由前、中、後三階段明確分工,以三法齊發(商品檢驗法、商品標示法、消保法)方向,落實查核,確保嬰幼兒安全。 何局長呼籲,父母購買嬰幼兒商品時應善用「選購三寶」:製齡、警標、Logo好,特別需注意製造商資訊、產地、成分、製造日期等,更應加強注意商品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最後,選購上也應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才能同時確保選購標示正確且產品安全之嬰幼兒商品。 圖片說明;擴大嬰幼兒用品抽查,績優新北守護安全,新北市政府擴大抽查相關商品達900多件,守護新北嬰幼兒安全(圖上以及圖下)。(圖;經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