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nt新聞訊 首爾北部地方法院刑事3部審判員宋有林(音譯)根據《兒童福利法》對兒童進行強迫、性騷擾等嫌疑被起訴的演藝企劃公司代表尹某,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並接受性暴力治療專案40小時。
據悉,尹某對2018年10月前來試鏡的受害者A某(17歲)說:「你和男人戀愛過嗎? 」,「摸(胸部)是像孫女一樣,所以也是可能的」,「你還不害怕懷孕? 」。 等性騷擾言行,還曾通過SNS接近A某。
對此,裁判部表示:「(尹某)以選秀為藉口,對希望從事藝人活動的受害者A某進行性騷擾。 對正處於性的本質和價值觀形成時期的受害者受到了巨大的精神衝擊。 無論是受害者的性別、年齡和受害程度等,犯罪性質都相當惡劣。 儘管如此,被告人並沒有認真反省自己的行為,只是一味地辯解。 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
據悉,尹某因不服判決,決定提出上訴。 Phoebe/文 bntDB/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