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依照現行的消防法規定,消防人員的法定職務是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而捕蜂捉蛇等為民服務案件,多年來一直是由消防基於公共安全負責處理,但已漸漸對消防單位的救災、救護等業務造成排擠,故行政院於106年底決議,捕蜂捉蛇業務應逐步回歸到農政單位處理。 金門縣政府說明,捕蜂業務將自108年12月23日起,將改由金門縣府建設處委外的廠商接手,地區鄉親若有蜂窩移除等需求,仍可以過往程序撥打119通報消防局,透過線上系統轉知穿戴制服及專業捕蜂裝的民間公司,但到現場救援的不再是消防弟兄,而是身穿制服與專業捕蜂裝的外包公司人員處理。 金門縣政府進一步表示,自108年12月23日起,捕蜂工作移由縣府委外廠商辦理;為秉持為民服務不打折、無縫接軌不中斷原則,在經費與實際業務執行需求等考量下,將自今(108)年12月23日起先從數量較多的捕蜂業務(103-107年平均數量約573件/年)由消防局移轉至縣府建設處,視執行情形,未來再逐步移轉捉蛇業務。 有關捕蜂報案流程,消防局說明,雖然是由委外廠商進行移除工作,但是民眾有捕蜂案件仍請撥打119通報消防局,消防局接獲報案,將通報委外廠商到達現場勘查,並辦理後續處置事宜;不過如果是夜間22時至上午8時期間或有涉及人民救護等緊急情況,仍會由消防局前往處理。 金門縣府建設處表示,委外辦理著重在其具有對蜂類的專業裝備與處理技術,當委外廠商前來捕蜂時,將要求工作人員穿戴識別背心,並設立隔離區域,而在處理時為避免被螫傷,捕蜂時工作人員將穿戴厚厚的防護衣,此時請民眾不要靠近圍觀,以免被逃竄的蜂群攻擊;此外,如果在白天發現蜂窩裡的蜂群大多出去工作時,亦將等天黑蜂群回巢後再一網打盡根除,避免蜂群打散後在原地或附近再築出新巢,故請民眾能予以理解,並保持安全距離。(照片由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