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永康區近期新推一批透天厝建案,民眾舉報涉佔用道路,經公所第一時間派員查看,確有「佔用都市計畫道路」事實,公所先依市區道路條例限期改善無果,移請市府工務局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先拆除之違章建築物,12月13日已逕行拆除。
工務局表示,現況建築物於108年7月領得使用執照後,即將原建築物擅自增建圍牆佔用計畫道路,經該局確認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於8月函請建築物所有權人改善未果後,9月核判違章拆除在案。惟該案涉及佔用公共使用之道路用地,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先拆除之違章建築物。
此案因涉及侵佔道路用地有阻礙通行之實,工務局違章處分書給予至108年10月30日改善期,惟屆期所有權人仍未自行拆除改善,為維護用路人通行權益,遂於108年12月13日進行強制拆除,以伸張公權力。
工務局表示,違章建築物如有涉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妨礙都市計畫者,市府依法拆除決不手軟,籲請市民不要以身試法,遭致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