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年末,企業紛紛舉辦尾牙犒賞員工。不過人力銀行調查發現,超過4成6勞工抱怨工時過長,尤以基層主管壓力最大;將近4成上班族得把公事帶回家,以營建不動產及貿易流通業從業人員最多;高達5成2上班族曾有「加班卻沒有加班費」的狀況,人力銀行提醒,根據「勞基法」濫用責任制恐有觸法疑慮。
勞動部每年彙整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主要國家工時資料進行比較,我國全時就業者每週經常工時,由2016年 43.3小時降為2018年的42.2小時,世界排名12。1111人力銀行調查上班族工時暨加班現況,發現41.6%上班族認為工時過長,有67.8%每個月都要加班,平均加班時數為21.6小時。又以「基層主管」最難為,不僅肩負業務成敗、帶人壓力,還要受到部屬的挑戰,同時要向上溝通,加班頻率及時數,高居各職階之冠,成為最辛苦的職場夾心族。
進一步調查遭「責任制」牽制狀況,有38.4%須把公事帶回家處理,其中11.9%「經常如此」,平均每週多花5.7小時在家處理公事,原因為「工作型態所需」(50%)、「工作量太大做不完」(41.0%)及「下班後主管用通訊軟體指示交代」(27.5%),以「營建不動產」及「貿易流通業」兩大產業最嚴重。
還有高達5成2曾受過「加班卻沒有加班費」的不合理對待,但多數勞工採取消極作為,像是「只能配合公司指示」66.8%及「可補假但不能補薪」22.1%。常態加班對於上班族的影響,主要有「職業倦怠」64.1%、嚴重精神壓力(焦慮/失眠等)47.9%、影響家庭生活占34.3%及身心失衡(暴肥/暴瘦/掉髮等)有26%等,成為民眾擺脫不了的文明病。
1111人力銀行媒體中心總經理何啟聖表示,根據「勞基法」明訂適用責任制的高薪白領監督管理人員,必須是經常性每月薪資15萬元以上、且是「監督、管理人員」,兩條件缺一不可,因此僱主貿然以責任制規範員工則有觸法之虞。弱勢的勞方在職場上,會擔心「工作做不完等於能力不足」的負面印象,為了力求工作表現,以致於有近4成上班族,必須把公事帶回家完成,其中隱藏的工時黑數難以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