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廖先生因痛風、高尿酸而長期服用止痛藥物,十多年前腎功能變差開始定期服藥,但仍在2015年展開每周三次的洗腎生活。不忍先生長期洗腎,廖太太與醫療團隊討論,決定捐腎救夫。
台北慈濟醫院腎臟內科團隊評估兩人腎臟功能後,一般外科醫師李朝樹、泌尿科醫師游智欽與花蓮慈濟醫院一般外科團隊連手,順利將廖太太的左邊腎臟移植至廖先生體內,兩人住院十天,平安出院。
全台每年7000多人等不到腎臟移植
無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皆無法徹底清除腎衰竭患者體內毒素與代謝廢物,因此對末期腎衰竭病患而言,腎臟移植是最好的治療方式。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台灣每年等待腎臟移植者約有7000多人,但實際移植者僅約2、300例。
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指出,欲活體親屬捐贈者,必須為有思考、行為能力的20歲以上成年人的自願、無償捐贈,且需是五等親以內的親屬或配偶,待通過心理、社會、醫學與倫理審查等專業評估後,才算符合活體捐贈資格。
雖然目前腎臟移植技術已成熟,但願意活體捐贈腎臟者仍在少數,以2018年為例,台灣僅有約166例活體捐腎者。腎臟內科主任郭克林指出,「以保護捐贈者優先為考量,在評估時會將相對功能較好的腎臟留在捐贈者體內;而在移植前,醫療團隊必須審慎評估受贈者的心臟功能、是否有潛在性癌症及感染性疾病,以免因心臟功能不佳提高手術風險或因抗排斥藥物刺激癌細胞生長影響預後。」
結縭40年的她不忍丈夫長期受洗腎之苦
廖太太分享換腎過程的甘苦談,廖先生自兩年前便已登記腎臟移植,但遲遲未有合適腎臟出現,今年年中起,更經常在洗腎時出現發冷、冒汗、血壓不穩的情形,結縭40年的她不忍丈夫長期受洗腎之苦,遂與家人和醫療團隊討論「活體換腎」的可行性。幾經評估後,最終決定由血型O型的廖太太捐贈給A型的廖先生。
10月25日,夫妻一同躺上手術台,台北慈濟醫院與花蓮慈濟醫院合作,先由一組醫療團隊透過腹腔內視鏡以微創方式將捐贈者的左腎與體內血管分離,自下腹切口取出;另一組醫療團隊則將腎臟移植至受贈者體內右下腹處。兩人皆復原良好,術後第二天,受贈之腎臟已順利發揮功能,成功排尿。
廖太太感恩表示:「雖然壽命可能因為捐腎而少1、2年,但如果換腎成功,至親的家人就能比洗腎病人多活5到10年,且能享有良好的生活品質,我認為非常有意義。」時逢夫妻兩人結婚40週年紀念日,而「健康人生」則成為兩人最棒的周年紀念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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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林以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