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軍士官任官任職考績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軍聞社/
6 年前
國防部副部長張冠群上將出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軍聞社記者李忠軒攝)

(軍聞社記者李忠軒臺北23日電)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任職及考績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朝野立委共識下,通過相關修正條文,內容包括受降階懲罰者依現任官階降一階換敘,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等,以及文字調整,俾使法案內容更符實需。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防部副部長張冠群上將、常務次長徐衍璞中將以及相關業管處室主管列席與會。

 在朝野立委共識下,「任官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通過行政院版本,受降階懲罰者,其俸級依原任官階換敘次一官階相當俸級;次一官階無相當俸級者,換敘該官階最高俸級,相關施行細則由國防部定之。

 此外,「任職條例」中,有關軍士官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條件,由原先「任職一年以上」,修正為「任職六個月以上」,且留職停薪期間,必要時得延長一年;另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相關規定申請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