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謝宏檜臺北11日電)針對媒體報導「軍官涉及兼差、兼職案」乙節,國防部今日表示,本案分別在104年及107年發生,均屬少數個案,且違犯規定者均已依相關規定查處。
國防部強調,有關媒體報導所述「大批軍官涉及」等情事,與事實不符,且前於獲報上情後,即已主動調查;並於爆料網站上蒐獲有關情資,隨即再次展開全面清查。
本案經查,確實發現有少數現役軍官違反規定從事直銷;惟大部分僅有購買商品及參加課程行為,尚未有具體從事直銷的事證;另媒體所披露的照片,即為人員參加課程後的合影。
國防部指出,本案依「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已分別由陸軍、海軍司令部依個人所涉情節,分別核予「記過兩次」至「申誡兩次」不等之處分,以儆效尤。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將援引為案例,教育官兵正確認知,持續宣導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以維工作紀律與國軍內部純淨,切勿因少數觀念偏差幹部違犯規定,即抹煞大部分戮力於工作崗位上,捍衛國家安全的國軍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