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8)年第二批綜所稅退稅即將於10月底發放,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統計,第二批退稅的戶數合計有27.5萬戶,總計金額約30多億元,預計讓所有符合退稅條件的民眾,能於10月31日領到款項。
第二批綜所稅退稅者為今年5月10日以後,採取人工、二維條碼申報的案件,也包含稅額試算紙本回覆退稅確認申報書,以及5月10日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的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案件。
財政部表示,今年符合第二批退稅條件的戶數大約是27.5萬,共計退稅金額為30.09億元,相較於去(107)年第二批退稅的件數24.9萬件,金額29.1億元來說,今年明顯成長。
按照現行作業,綜所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採直撥退稅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只要填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退稅款在10月31日當天就會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而一般退稅者,則是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財政部指出,過去經常有民眾把退稅支票或退稅憑單弄丟,此時要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等支票或憑單兌領期限屆滿,確認無重複兌領情事後才會補發,不但耗時且手續複雜。因此建議儘量採用存款帳號直撥退稅,較為簡便。
財政部強調,未收到本批退稅的民眾,會被納入最後一批退稅,也就是在明(109)年1月底,民眾若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會於退稅前收到「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於同意書所定期限內,以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就能改為直撥退稅,免除兌領的麻煩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