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竹竹苗選舉監察研習會議為大選監察業務作準備

大成報/彭維乾
6 年前
【大成報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在109年1月11日舉行,為期選務工作順利圓滿,中央選舉委員會責成苗栗選舉委員會於今9日上午於三義西湖渡假村會議廳召開桃竹竹苗四縣市監察實務分區研習會,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期勉在場選務人員以積極審慎態度,確實依法辦理各項選務工作,使明年大選順利圓滿完成,會中並由桃竹竹苗區選委會監察小組召集人分享各縣市常見民眾違規案件與法律實務,為明年大選監察業務提前做準備。
今日到場的有中選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副主任委員陳朝建、法政處處長賴錦珖、秘書室主任蔡穎哲、選務處副處長蔡金誥,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召集人楊碧城、陳恩民、黃錦能、張智宏與苗栗縣代理主任委員陳斌山、選委會總幹事彭基山等人,皆出席參與今天的選舉監察實務座談。
選委會主委李進勇表示,台灣的民主選舉制度有賴於政府與人民的努力,而廉正便是民主選舉制度的重點。早期以來,台灣的選舉制度常和金錢與暴力名詞掛勾;但隨著民主與法制觀念的抬頭,台灣選舉制度已是民主國家中的模範。
但李進勇主委表示,儘管我們的選舉制度與廉正法制觀念已漸漸完備普及,在去年11月24日的地方公職人員與公投九合一選舉,仍然發生許多違規與爭議,表示我們的選監業務都還有進步的空間,並勉勵選監務同仁都要秉持著「熟法規、秉中立、高效率」的法則,為此次選舉努力與把關。
明年1月11日大選即將到來,苗栗縣選委會呼籲民眾除了積極行使自己的投票權,也要謹慎避免違反選罷法而受罰,以往常見的違法案例如買票、亮票、撕毀選票、帶手機進入投票所都是違法的,而非依法定格式發布民調或在投票日前十日內發布民調,也是違反選罷法。
而近年常見民眾違反選罷法受罰的案件則以「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為常見,類型從在投票所外拉票,甚至在當天以Line 、Facebook、手機簡訊發布助選拉票訊息,都是違反選罷法受罰實務案例,投票當日任何人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罰鍰最低為50萬元,請民眾務必謹慎,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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