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重罰越界陸船 本日驅離出境
中央社/
6 年前
海巡重罰越界陸船 本日驅離出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1002 15:47:03)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二海巡隊於108年8月21日於桃園永安領海基線外20.4浬,帶案查扣越界陸籍「閩獅漁07558號」漁船,該船非法越界捕魚且企圖蛇行逃逸,今(2)日共計罰180萬及賠償受損巡防艇修復費用250萬元後驅離出境。
本案陸船未經許可進入我國限制水域內且從事漁撈行為,在新竹隊巡防艇進行登檢時,企圖蛇行逃逸,過程中發生碰撞,造成巡防艇船艏破損,由陸方船東負責賠償,支付修復費用新台幣250萬元整。針對本案陸船未經許可進入我國限制水域內從事漁撈行為,108年10月2日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32、80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等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80萬元,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本(2)日12時許,業由新竹海巡隊派遣PP-3562艇將該船及16位大陸船員驅離出境。
海巡署自105年7月1日起執行「護永專案」,以行動守護海洋,確保漁民海上作業權益,藉此能讓國人「立即、有效」感受到海巡署嚴正執法之強力作為,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更向國人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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