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在台灣,目前每年發現超過7百位聽損兒,國健署提醒家長,新生兒出生後3天內接受聽力篩檢未通過者,應儘快至醫院進行做診斷性的檢查,確認是否有聽損、聽障情形及其嚴重程度,並遵從醫師建議,儘早進行聽語治療及復健等療育或配戴助聽器、人工電子耳等輔具,增加寶寶透過聽覺學習語言的機會。
根據統計,台灣新生兒先天性聽力損失發生率約為3‰至4‰,先天性聽損孩子如果能及早在出生3個月內診斷,於6個月大前就開始配戴聽覺輔具與接受聽語療育,將來可以達到接近正常的語言和身心發展。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指出,國健署自101年起全面推動新生兒聽力篩檢,以2018年為例,接受篩檢的新生兒人數有17萬6345人,篩檢率達98.1%,而在篩檢未通過的1983人中,進一步確診出744位聽損兒,並予以轉介後續療育服務。
目前全台共有312家醫療院所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檢、56家醫療院所提供新生兒聽力確診服務,國健署強調,家長千萬要把握早期療育的時機。
聽損高危險群則包括:有聽障家族史、母親懷孕期的前3個月內感染過像德國痲疹或其他病毒性的疾病、服用或注射耳毒性藥物、出生體重小於1500克早產兒、出生時缺氧、出生後曾住加護病房、細菌性腦膜炎、頭頸部先天畸形(如小耳症)等。
國健署強調,先天性輕、中度聽障的孩子不容易被發現,加上孩子自己不會表達,如果沒有明顯語言溝通的障礙,經常被忽略,因此新生兒聽力篩檢更為重要,且當孩子3到4歲時,要再次接受聽力篩檢,以幫助發現在新生兒篩檢時未能檢測出的聽力障礙,並趕在上小學前完成改善聽力的治療及復健。
照片來源: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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