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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共代理人」開第一槍? 大陸公校任職疑違法

優傳媒/ 2019.09.10 12:53

蔡政府誓言推動「中共代理人」相關法規。(圖/截取蔡英文臉書)

 

優傳媒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民進黨政府誓言推動的「中共代理人法」尚未進入立法討論,卻已出現爭議。傳出陸委會搶在法案通過前開出第一槍,導致赴中國人民大學任教的前中研院研究員劉孔中「被請辭」。但教育部卻有不同主張,赴陸黨校、軍校之外的公立學校任職並不在禁止範圍內。

 

部會解讀矛盾,徒增兩岸學術交流的困擾。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1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相關立法前須釐清規定,否則「政治干預學術」會貽笑國際。

 

劉孔中日前投書媒體指出,中研院6月發出公文,聲明8月起在大陸大學擔任專任教師者,禁止兼任中研院研究人員,他因任教於中國人民大學而「被請辭」。不過,陳學聖日前個別發函予陸委會、教育部、中研院,得到對於該個案的回應卻是有所差異。

 

中研院回函表示,向陸委會洽詢後確知,國人不得擔任大陸地區教育部及各級政府所屬職務,據此依法行政,而予以劉孔中「請辭」。陸委會回函也指出,大陸黨校、軍校、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學校,均屬公告禁止任職之組織。但應視個案具體事證,分別審認,尚難一概而論。

 

不過,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何達仁今上午在記者會提及,中研院表示「根據陸委會去函」,宣稱在大陸一般學校任職屬禁止範圍。但該函只是相關機關間的討論,並未公告。

 

何達仁還說,陸委會提供個案處置判斷準則,一般都由教育部認定處理。但,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教育副參事林世英卻表示,任教於大陸非黨系、軍系的公、私立大學,是屬於人民工作權及自由權,不應限制;目前台灣人民赴陸任教或就學,並無法規要求事前報備。

 

教育部與陸委會的立場顯有歧異,且中研院認為已請示陸委會,陸委會卻「否認」,形同「羅生門」,徒讓學術工作者如驚弓之鳥。

 

陳學聖憂心表示,依陸委會見解,若有研究生赴陸求學,期間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領有固定研究薪資,恐有違法疑慮。基於明確性原則的要求,豈能以「不能一概而論」輕鬆帶過,留下選擇性執法的模糊空間?

 

陳學聖要求教育部,應明確認定各類學術職務是否屬於公告禁止,或應經許可事項;陸委會也應承擔協助釐清之責,擬訂明確規範以供遵行,消除學術工作者面臨的不確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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