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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罰單分期付 8/8起4大超商也可繳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9.08.06 08:05

  違規被開罰單,當下的壞情緒更延續到傷腦筋該怎麼繳罰單。為方便民眾分期繳付交通違規罰金,新北市交裁處與4大超商合作,透過多媒體機列印分期罰鍰單,每筆代收手續費13元,民眾不須至裁決機關臨櫃繳納,省時又方便。

  根據新北市交裁處統計,今(2019)年1至6月辦理交通違規分期繳納計有4,945人,件數共6萬5,160件。絕大多件數選擇辦理交通部規定的最高分期期數18期,辦理罰鍰分期繳納最多的交通違規案件是無照駕駛,其次為酒駕和超載。

  罰鍰金額較高的違規事項,包括無照駕駛、罰鍰6,000元至1萬2,000元,因容易累犯,罰鍰相對累計增加;而酒駕可處以1萬5,000元至12萬元,超載則處以1萬元再依超載噸數加罰。

  以往如有交通違規,且屬於不得郵繳條款案件,必須前往裁決機關辦理交通違規罰鍰分期繳納,之後每個月的分期罰鍰仍須親臨櫃檯繳納,或至郵局購買匯票以掛號郵寄至裁決機關繳款,耗費較多時間及手續費、郵資。

  新北市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交通罰鍰如須申請分期繳納,民眾可持證件及印章到案件管轄的裁決機關臨櫃辦理,常有民眾因無法在裁決機關上班時間臨櫃繳款,而遭撤銷分期申請,移送行政執行。

  為方便民眾分期繳付交通違規罰金,自8月8日起可利用7-11、全家、萊爾富、OK等4大超商的多媒體機,列印分期罰鍰單繳納,每筆代收手續費13元,不須再前往裁決機關臨櫃繳納。

  新北市裁決處提醒,若是辦理多筆違規合併分期繳納案件,或是今年7月3日以前辦理的不得郵繳條款案件,以及辦理分期時尚未完成吊扣銷駕牌照等非罰鍰處罰者,則無法在超商繳納,仍須至裁決處各辦公室服務窗口或各地裁決機關臨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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